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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58號決議爭議,是一個中國?是台灣地位未定?還是中美對抗的法律戰與宣傳戰?是否會激化兩岸關係與衝突?【蔡正元 X 楊永明】
正名 - 中華民國 > 中華民國台灣 > 台灣, 請勿混淆概念
關於聯合國 2758號決議 的論述之我見 - 建設台灣為兩岸融合和平示範區
提供一個另類台獨創意思考 - 購買法屬凱爾蓋朗群島 或 委瑞內拉的布蘭基亞島
烹小鮮 - 用"一中兩府"來取代"92共識"和"一國兩制"的台灣前途新論述
最近有一個論點開始在網路上傳播說製造兩個中國的是毛澤東,請中華人民共和國先解決兩個中國的問題再來找台灣談,並鼓吹說 2758號決議不包含中華民國及中華民國是聯合國創始國,故可以選擇是否要加入聯合國
簡單的說明:
1. 中華民國政府 和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 都只是中國這個歷史區域和文化的 一個朝代和政府, 並不代表 兩個中國,中華民國政府會成為聯合國創始國是因為當時代表全中國,2758號決議已經重新確認新的代表權,中華民國政府已經成了中國的一個殘存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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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全中國的政權或朝代擁有台灣主權的時間:
a. 清朝滿人政權(中國) : 西元1683年施琅打敗明鄭(明鄭代表中國部分殘存政權) 到 1895年馬關條約割讓給日本 共建設和開發台灣212年 (台灣歷史清領時期)
b. 中華民國政權(中國) : 西元1945年 台灣光復,中華民國政府代表全中國接收日本國政府返還的台澎等地 至西元 1971 聯合國2758號決議不再代表全中國 ,共26年
以上是法律地位中國實際控制和擁有台灣主權的時間 212 + 26 = 238年
c. 中國殘存政權(部分主權時間),分明鄭時期(明朝政權 1662 年 至 1683 年) 21年 及目前中華民國 政權 (西元1971 至 2024迄今 ) 53年 共 74年(持續中)
d. 外國佔領台灣時期 (荷蘭 部分台灣據點 1624 ~1662) 38 年 及 日據時期 (1895~1945 ) 50年 共 88年
算上殘存政權(明鄭和中華民國一中憲法),中國實際和間接掌控台灣的時間共 238(直接) + 74(間接) = 312 年
依照二戰後秩序及實際掌控國家, 中國擁有台灣主權有實質的法律基礎, 故 台灣 要獨立除非打獨立戰爭改變國際秩序 或是 簽和平協議 處理爭議土地和另立都新生地才有可能
2. 中華民國目前是一中憲法,且有國家統一綱領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並包含大陸地區, 沒有大陸地區和固有疆域無法宣稱自己代表中國, 不要用中華民國包裝台獨
3. 要獨立請打獨立戰爭(如同美國獨立戰爭)或和平獨立(簽署兩岸和平協議和遷都到新領土),目前台灣的土地是中國在二戰之後經由波茨坦及開羅宣言和日本天皇昭書歸還中國的,中國對日戰爭損傷了3千~4千萬人民和上萬億財產損失才爭取到台灣的歸屬權,讓台灣由戰敗國殖民地轉變為戰勝國的寶島,更不用說國共內戰大量的黃金、軍隊、武器及人才到台灣一同建設,因此台灣問題有中國大陸的利益關係人,並不是台灣百姓可以單獨決定的(除非打贏獨立戰爭,用武力說話或和中國簽署合約和平獨立)
4. 聯合國 2758號決議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獲得全中國的權益和代表權(當年表決還有兩個中國和一中一台都被否決了), 聯合國憲章 ,聯合國成立於1945年,中華民國代表全中國直到1971年 2758號決議才更換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因此當時二戰之後台灣歸還給中國代表的中華民國政府,如果中華民國政府要把台澎金馬由中國領土切割出去,就等於被叛了全中國,只有戰爭或兩岸協議並獲各自的人民同意才能生效
5.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從沒向中華民國國民收過稅收和統治,又是一套話術,因為兩岸政權和治權不代表主權,台灣有中華民國憲法主張一個中國,且二戰後秩序台灣土地的所有權是中國的,個比方說,台灣是一棟商業大樓,產權屬於中國,目前中國法人代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民國政府在台灣這棟商業大樓營運企業和招募員工,你可以就此把大樓產權據為己有嗎?因為中華民國政府代表部分中國是個殘存政權,所以才不用繳稅和繳房租給中國,如果中華民國政府要搶奪原中國的財產,那就得透過武力搶奪(戰爭)或招開股東大會獲得董事會通過(兩岸政府協議或聯合國確認),就算和平獨立之後因為台澎金馬土地所有權是中國的,因此只能共同開發共享產權 或 中華民國政府買下 或 租用(付款給房東,雙方簽租賃合約-和平協議) 或 搶奪強佔(結合自身和國外武力打贏) 這幾種方式,故如果依照獨派作法,宣稱兩岸沒有關係,那就是對原產權業者要賴帳或搶奪產權,那就只能武力解決了
6. 關於台灣人民或領土人民自決的部分,這是有前提的,第一是原土地所有人,如同原住民,並在世界秩序國際規範尚未形成時可以主張,目前台灣有90%以上的民眾都是漢人血緣所以不可能 第二原領土主權有爭議或無歸屬,可以由住民自決(但台澎金馬在二戰秩序,聯合國框架及中華民國一中憲法)都已確認主權屬於中國 第三.新購無人島重新建設或與主權國簽立協議無爭議領土的立都和政權才有可能(如同購買法拍屋,目前中國代表法人中華人民共和國並沒有要賣台灣產權),故 上述獨派的所有論述都不成立,唯一可能就是引發世界大戰重新改寫國際秩序和規則(目前無實際能力)
真理越辯越明,歡迎關心中華民國和台灣前途的同胞,理性討論和交流,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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