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看到一則警世圖片,有人留言愛就是要用槍.....我看了心有所感....

當你面對一個不斷踐踏你的好意,一直攻擊你的人,你還可以愛對方嗎?我捫心自問

首先我會有幾個動作:

1. 我對人展現誠意和善意,事不過三,如果對方屢次的把你的好意踩在地上,那我只會列為拒絕往來戶,這種人不值得你浪費生命去認識

2. 不要奢望別人會立刻因為你的幾句好話就改變心意,除非你要當一個傳道者,否則不需要一直犧牲,因為還有更多需要的人需要你的關愛,你的親人和需要幫助的弱勢,因為我們不是耶穌要幫別人流血也不是佛陀要割自己的肉餵鷹

3. 我年輕時的個性很容易被激怒,但現在我已經看開,因為每個人的背景不同,所以我們可已有同理心,但沒資格要求對方要相同的回應,試著給予之後和不留心上...可以溝通的人就可以溝通,不能的就尊重彼此的觀點

4. 用槍或暴力而改變別人的回答,只是口服心不服,因此這比較像社會的處理模式(暴力,職位,權勢,多數暴力.....)但這對社會的行為規範沒有幫助.....所以獨立的法治和警力維護社會很重要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T.S.(黃增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